李某在庭審筆錄上按手印 攝/法制晚報記者王曉飛
  法制晚報訊(記者 王曉飛)“我花20萬買的這些犀牛角製品,當時就想回國即使被髮現,也就沒收唄,沒想到被追究這麼重的刑責。”李某聽到判決十分懊悔。今天上午,李某因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被三中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,並處罰金12萬元。
  李某在南非長期務工。2013年1月20日23時許,李某由南非共和國約翰內斯堡市出發,途經他地乘坐EK308航班抵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T3航站樓。在過關時,李某未向海關申報任何物品,並選擇無申報通道。
  海關工作人員在對李某托運物品檢查時,從行李箱中的奶粉、紅酒包裝盒內查獲七件疑似犀牛角製品。經鑒定重6.4千克,價值160萬元,上述贓物已被全部起獲並收繳。
  上午10時,李某被帶進法庭,對於檢方指控,李某並無異議。
  “我在南非打工7年,一直沒見過這種東西,春節前回家,當地的黑人朋友介紹我買了便宜的犀牛角。我買時只花了20萬元,當時想的就是怎麼運回來,根本沒想到回國獲利。經當地居民提醒,我將物品藏到奶粉罐子里。”李某說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李某的行為已構成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,法院判處李某有期徒刑6年,並處罰金12萬元。  (原標題:犀牛角製品 藏進奶粉罐里 男子在南非花20萬購買 稱以為被髮現頂多沒收 因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判6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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