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治區、兵團各級紀委半年來集中通報數批違紀官員
  多涉公車私用、公款吃喝
  亞心網訊(首席記者 蘇衍寬)4月1日,塔城地區紀委公佈7起違反中央“八項規定”、自治區黨委“十條規定”和地委“七條意見”精神的典型案件,通報詳細公佈了相關當事人的單位、姓名、職務,並介紹了違反規定的過程和處理結果。
  此前,自治區紀委及各地州紀委、兵團紀委分別公佈了一批案件。記者對媒體公開報道過的相關案件進行梳理髮現,違反“八項規定”的相關幹部多涉公車私用、公款吃喝。處分名單中,職務級別最高者為副廳級領導。
  公佈內容更加詳細
  4月1日,塔城地區政府網公佈7起違反“八項規定”案件,通報出現在網站頭條,很醒目。
  塔城地區黨風辦主任說,7起案件在今年3月26日結案,公佈的官員級別最高者為正縣級。
  塔城地區一名紀委工作人員說,線索主要來自違規幹部所在單位員工的舉報及紀委人員的暗訪。在今後的日子里,紀委還會加大監督力度。
  案件集中通報多起
  2012年底,中央“八項規定”出台後,自治區黨委也立即展開學習,併在“八項規定”的基礎上出台了自治區“十條規定”,各地州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也都出台了相關規定。
  一年多來,在自治區紀委、各地州紀委、兵團紀委公佈的這些案件多發生在2013年,處理結果在今年1月至4月集中通報。
     (原標題:自治區、兵團各級紀委半年來集中通報數批違紀官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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